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两个月左右了,拖欠工资
本人于1.12日在人才市场看到一份工作,应聘时承诺入职就有工资,在1.13号签入职证明,1月20号左右叫我们去他们厂里面帮忙了一周左右,实际上我应聘的工作是服务员,收银类,1月28-30号去学习培训了本来以为学习回来就可以开业,却天天打懒杂,2.7号开始放假,放假回来问工资的时候却说要店铺开业后的纯利润才发我们的工资,请问这个是否违反规定该怎么解决,如果离职又怕不给工资
,希望哪位大神能帮帮忙出下主意 咨询一下专业人士看看
这个不用说,肯定违反了,首先不说劳动合同,只要做了事就有钱
准备好证据告他.................
建议依法维权!加油
肯定是违反劳动法的,收集好证据去告他。
谢谢分享楼主辛苦啦!互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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