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江津区监察委员会派出第一、第二监察室分别在鼎山街道、油溪镇挂牌,将依照管理权限分别对鼎山街道、几江街道和油溪镇、吴滩镇、石门镇、朱杨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监察。
据了解,派出监察室由区监委直接领导,协助、配合区监委内设机构履行相关职责。派出监察室与归口镇(街道)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其办公场所、工作用车等需要,由驻在镇(街道)负责保障,不受归口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的领导,具有开展工作的独立地位。
派出监察室与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是业务指导关系,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继续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归口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作为派出监察室的兼职副主任,在履行监察职责时,接受派出监察室的领导。
此次监察室的派出,是进一步深化全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国家监察向基层延伸,不断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督体系的关键一步,借以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科普时间那些属于被监察对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等。 来源:江津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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