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22时06分许,交巡警支队白沙大队与反恐支队、特警支队、东城派出所民警一起,正在白沙武装检查站值守,对过往车辆设卡检查。一辆白色小轿车沿白沙工业园工商路由石猪槽还房小区往御景豪阁小区方向行驶,本该驶入武装检查站接受检查,可是驾驶员却径直把车开上了道路中心绿化隔离带花台上。碰撞声把民警们吓了一跳,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车辆左前轮已经漏气瘪掉,车身左侧有些许擦痕,花台及内部绿植轻微受损,幸好车内人员并未受伤。
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事故发生的瞬间。
当民警上前询问驾驶员怎么回事时,驾驶员说:“没注意,看那边去了。”几句的简单交谈后,民警闻到了驾驶员身上的酒味儿。在民警的质疑下,驾驶员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民警了解到,该驾驶员姓张,30岁,当晚是在朋友家里喝的酒,酒后想着路途近,且自己的状态“还好”,便驾车上了路。 随后,民警将张某带入检查站内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白沙大队民警肖洒耐心地向他介绍了酒精测试仪的用法。一开始张某还总想逃避测试,但在婆婆嘴儿肖洒哥的碎碎念攻势下,最终还是败下阵来。 由于张某的酒精呼气测试值超过了80mg/100ml,民警将他带往医院提取了静脉血液,最终结果还要等待进一步的检测。
如果经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则构成 危险驾驶罪,张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足80mg/100ml,则属于饮酒驾驶,他将被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
事后,张某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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