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例 回 顾:
11月13日13时49分许,沈某(男,49岁)驾驶鲁16G6773号运输型拖拉机沿江津区龙土路由龙华镇梁家村朝刁家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龙土路11公里400米(建设水库路段)时,欲超过前方由韩某(男,65岁)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超车时因操作不当,与三轮车发生碰撞,车身右侧挂到了三轮车左侧,但沈某并未停下,而是继续向前驶去。在拖挂过程中,三轮车驾驶员韩某被甩出车外,身负重伤。沈某仍然没有停下,又向前行驶了200余米后,三轮车被甩开,掉到路边,沈某扬长而去……
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的是正好路过的群众游某,游某称:“当时‘货车’的车速很快,挂到三轮车后,我和三轮车驾驶员都大声喊他停下来,但是‘货车’没有减速,刹车灯从来没亮过。大概拖行了100多米,三轮车驾驶员掉了下来,后来‘货车’拐弯了,我就没看见了。”游某还告诉民警,三轮车驾驶员掉下来后,一开始还有意识,但在吐血,头部也在流血,看上去非常难受,但几分钟后就昏迷了。
路过的一辆客车拍下了三轮车被甩下的瞬间。
客车司机同样告诉民警货车并没有减速,车速较快,预计当时的车速超过50km/h。
经勘查伤者血迹处距三轮车最终位置为210米!掉在路边的三轮车严重变形。
事发现场的限速等交通标志齐全。
事发后,民警快速展开调查,于次日中午在距事发地几公里外的肇事者的老家找到了肇事者沈某以及肇事车辆。沈某称与三轮车发生擦挂后,他第一时间观察了后视镜,知道三轮车挂在自己车上了。被问及为何要选择逃逸,沈某称:“我心想没得好大回事,心想把三轮车甩开斗完事了。”
心 想?
你知不知道,就是因为你的“心想”,一条生命就于11月19日因救治无效没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目前 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