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城市功能布局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机动车保有量和道路的快速增长,辖区交通环境日趋复杂,道路通行压力与日俱增,双福新区现行的载货汽车通行管理措施已无法满足城市交通发展和群众的出行需求。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货运车辆的通行秩序,按照空间上均衡、时间上错峰、减少客货干扰、提高通行能力的原则,经反复论证调研及广泛征求意见,江津区公安局、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出台了《双福新区限制载货汽车行驶实施方案》,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双福新区载货汽车通行秩序,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倡货车错峰出行、夜间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之规定,江津区公安局、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双福南北大道福云路口至创业路口载货汽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每天7:00-21:00,禁止1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双福南北大道福云路口至南北大道创业路口路段。 二、确需在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载货汽车,车辆所有人应向江津区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货运车辆运输实际,对载货汽车行驶的时间和区域进行明确。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及第九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实施计分管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所指载货汽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挂车、低速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 五、本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一)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车辆、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必需品运输车辆的载货汽车和从事市政、照明、环卫设施维护、道路清扫保洁(含餐厨垃圾回收)、绿化维护以及工程抢险、道路救援的制式车辆及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成品油等危化品运输车辆核发黄色通行证。 (二)对从事鲜活物品(菜篮子)、急救药品、医疗废物、邮政等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物品以及其他特殊物品运输的载货汽车核发绿色通行证。 (三)对其他确需临时通行但又不符合黄色、绿色通行证发放条件的载货汽车,核发白色通行证。 (一)黄色通行证 1、核发规定: 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车辆、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必需品运输车辆和从事市政、照明、环卫设施维护、道路清扫保洁(含餐厨垃圾回收)、绿化维护以及工程抢险、道路救援的制式车辆、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成品油等危化品、粮油运输车辆核发黄色通行 2、通行规定: ①每日7 : 00至9:30, 17:00至19:30, 禁止在限行区域通行:一是走马方向往圣泉方向行驶的货车,在南北大道与福云大道交叉路口,禁止直行;二是圣泉方向往走马方向行驶的货车,在南北大道与创业大道交叉口,禁止直行。三是来凤山方向往南北大道行驶的货车,经回龙湾往温家店方向绕行,禁驶入南北大道;四是福城大道、创业大道、双庆路、学府路各路口,均禁止货车驶入南北大道。 ②成品油等危化品运输车辆允许其按规定时间和线路通行限货区域。 ③仅在进行特殊物品运输时,享有通行证规定的通行权利,装载物不是特殊物品时,原则上不再享有该通行权利;非通行时间通行限行区域将取消已取得的对应通行证,且该发放周期不再进行办理。 ④黄色通行证自核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 (二)绿色通行证 1、核发规定: 对从事鲜活物品(菜篮子)、急救药品、医疗废物、邮政等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物品以及其他特殊物品运输的载货汽车核发绿色通行证。 2、通行规定: ①持绿色通行证的车辆,限行区域不受限制,但仅在进行特殊物品运输时,享有通行证规定的通行权利,装载物不是特殊物品时,原则上不再享有该通行权利;通行限行区域将取消已取得的对应通行证,且该发放周期不再进行办理。 ②绿色通行证自核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三)白色通行证
1、核发规定
对确需临时通行但又不符合黄色、绿色通行证发放条件 的载货汽车,核发白色通行证。
2、通行规定
①每日7: 00至9:30, 17:00至19:30, 禁止在限行区域通行:一是走马方向往圣泉方向行驶的货车,在南北大道与福云大道交叉路口,禁止直行;二是圣泉方向往走马方向行驶的货车,在南北大道与创业大道交叉口,禁止直行。三是来凤山方向往南北大道行驶的货车,经回龙湾往温家店方向绕行,禁驶入南北大道;四是福城大道、创业大道、双庆路、学府路各路口,均禁止货车驶入南北大道。 ②白色通行证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3个月。通行证有效期内,持证车辆需按证件载明的线路和时段通行。 2019年1月1日起,所有符合通行证发放条件的货车车主或所属单位均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货车通行证。办理流程如下:
黄色、绿色、白色通行证 车辆所有人前往双福交巡警大队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持申请表到所从事运输活动的行业主管部门接受审核
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交到双福交巡警大队审核
提交秩序大队审核
交巡警支队领导审核
区公安局审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应的货车通行证。
秩序大队地址:江津区元帅大道1号交巡警支队202办公室
双福交巡警大队地址:双福枫林大道双溪还房(即王家湾还房)对面 咨询电话: 双福交巡警大队85575755
我们希望通过对载货汽车实施限行管理,能进一步规范双福载货汽车的通行秩序,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