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建委发布对46家建企的资质核查情况,其中35家合格,8家不合格,2家主动申请注销资质,1家不纳入资质动态考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
通知原文
区属各建筑企业: 根据区城乡建委《关于开展2018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津建委发〔2018〕136号)文件要求,我委对“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的46家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情况进行了动态核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一、核查总体情况 本次核查是在企业自查及提交资料、区城乡建委核查、企业整改的基础上,通过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信息网核查了企业资质信息、人员信息,结合市场监管和企业诚信等情况后,对抽查到46家企业进行网上核查。本次共核查46家企业,其中35家合格,8家不合格,2家主动申请注销资质,1家因区处置办来文建议不纳入资质动态考核。 二、存在问题 2018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个别企业对此项工作落实力度不够,消极迎查,部分企业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配备不足,且专业未按照资质标准中要求的配备齐全;部分企业五大员、技术工人人员不足。具体问题如下: (1)个别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重视不够,准备不足,未按区城乡建委《关于开展2018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要求准备材料迎查,提供材料与资质标准差距较大。 (2)部分企业人员配备不齐全。均不同程度的缺少相应专业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人员规定。且人员专业配备有缺漏,不满足《资质标准》人员规定。 (3)企业主要人员社保购买不齐全。检查中发现,企业为员工购买社保不齐全、不及时,部分企业仅为管理人员购买社保,未购买其他员工社保。 (4)建筑业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不符。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实际办公地址为本区域以外。 三、处理情况 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区城乡建委将予以网上公布,并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企业资质既是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走向市场的第一张通行证。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定期依照资质标准检查企业的资质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夯实企业资质管理基础。 (二)区城乡建委将继续加强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严把资质“准入关”,严格审查;严厉打击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证书挂靠”从业人员将在信用管理平台中记录“黑名单”,并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附件:1.2018年江津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合格企业名单 2.2018年江津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