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津法院一次性执结杨某等47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与吴某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 打响了江津涉民生案件“2019·迅雷”行动的第一枪。 2014年,吴某因从事生态养殖业,租用了杨某等47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所承包的土地。 后吴某数次未按时支付土地租金。无奈之下,杨某等47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被告吴某应支付原告方共计租金12万余元。 法院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吴某逾期未履行法律义务,原告杨某等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执行人员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房屋、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但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并由执行人员核实,被执行人配偶王某名下确有房屋一套。 在法院执行人员的耐心释法析理下,王某亲自来院认可被执行人吴某的该笔债务。不久,吴某和王某共同将案款尽数筹齐交至法院。
近日, 法院执行干警专程来到白沙镇三口村, 现场为47名农民发放案款12万余元。 大家激动地表示, 真心感谢法院、感谢法官, 多亏这些钱, 今年能过上一个舒心的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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